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
各设区市卫健委、教育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,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,省中医药科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精神,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中“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”的要求,省卫健委、教育厅印发了《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闽卫中医函〔2021〕310 号)(下称《试点通知》)。经各地摸底推荐、省级研究审核,确定福州第四中学等25所学校为第二批全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,试点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。
请各地按照《试点通知》要求,不断加大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,切实落实各项措施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。
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
2023年3月13日
第二批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名单
(排名不分先后)
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
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
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小学
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
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
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
罗源县飞竹中学
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小学
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
厦门市集美区乐安小学
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
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小学
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
德化县第五实验小学
泰宁县第二中学
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
三明市三元区洋溪中心小学
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
漳州台商投资区白礁小学
南靖县船场中心小学
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
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溪北小学
龙岩市实验学校
宁德市蕉城区兴贤学校
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